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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城镇居民可以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吗?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3-15   阅读:395次
           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,包括住房、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,属于(集体)建设用地。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,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。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、行使和转让,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。

      网友咨询:

      城镇居民可以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吗?

      律师解答:

     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。农村宅基地可以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允许在本村集体内部流转。城镇居民不具有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使用权的资格,其购买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的行为违反法律、政策的规定,所以无法实现。

      和农村合作建房答案是可以的,不过要看情况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,按照农民自愿的前提下,县政府可以对村庄用地进行优化布局,从而实现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。村集体可以将房屋进行买房,就像城市住房一样,进行大产权分割,从而真正实现了农村房屋买卖的合法性。无论你是城市户口,还是其它地方的农村户口,只要是返乡下乡人员,都可以和当地农民合作建房,也就是说,房子的宅基地是村集体的,房屋的所有权是共同的,这样就有效的解决了城市人不能到农村建房的问题。

      律师补充:

    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

      【法律依据】

      《土地管理法》

     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,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。

      人均土地少、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,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,可以采取措施,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。

      农村村民建住宅,应当符合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,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。编制乡(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,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。

    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,由乡(镇)人民政府审核批准;其中,涉及占用农用地的,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。

      农村村民出卖、出租、赠与住宅后,再申请宅基地的,不予批准。

     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,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。

     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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