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欢迎访问上海房产律师网的官网! 返回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
    新闻分类
    在线留言
    联系我们
    电话:021-52990703-816
    手机:1348 2434 876  陆律师 
    E-MAIL:lm@renlianglawyer.com
    网址:http://www.luminlawyer.com
    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547号联通国际大厦1501室
    详细内容 您所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法规案例 >> 详细信息

    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情况有哪些?

    发布时间:2022-09-21   阅读:556次
     经济发达交通便利的大城市成为了年轻一代毕业后新的追求方向,大家力求在大城市扎根落户。以取得一席之地能更好地发展自己完善自己。随着农村户口的流出,农村宅基地出现了有地无用的情况,当农村人口逐渐流失,其宅基地的权利归属就变成了普遍的问题,那么,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情况有哪些呢?
     
    1、已办理分户,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。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,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,自然不能再继承。
     
    2、已办理分户,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。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,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,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。
     
    3、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。由于特殊原因把户口迁走,取消农业户口前又没有把户口迁回来的子女,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。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。
     
    4、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。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,或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,最后导致房屋坍塌的。
     
    5、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。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积规定的。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,超标的部分不会被确权,自然也就不能继承了。
     
    一、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有哪些?
     
    1、子女。农村父母去世后,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。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,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,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。在房屋存续期限内,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。
     
    2、亲属。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时候,他的近家门亲属,比如同辈兄弟们中的某个孩子,会以过继,或者以顶门的方式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,那么老人去世后财产房子就由这个人来继承了。
     
    3、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。
     
    二、宅基地纠纷该怎么解决?
     
    1、协商解决。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。据此规定,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,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。
     
    2、行政解决。个人之间,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,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。该法还规定,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、赔偿损失。
     
    3、司法解决。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,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     
    目前在我国农村地区,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,集体经济组织虽然享有所有权,但是使用权却是给了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。而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,对房屋却是享有所有权的。所以,一般说继承,其实是指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,而并非是宅基地。

    上一篇: 你知道哪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?
    下一篇: 房屋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?
    陆敏律师 房产律师 民商律师 上海房产律师 版权所有
    电话:021-52990703-816   手机:13482434876   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547号联通国际大厦1501室
    陆敏律师房产律师民商律师上海房产律师上海仁良律师事务所
    收缩
    • QQ咨询

    • 上海房产律师网
    • 上海房产律师网
    • 上海房产律师网
    • 电话咨询

    • 13482434876